南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参保年限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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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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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 60% 比例报销,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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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比例提高5%,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参保居民报销比例可再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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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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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10年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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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达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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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达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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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报销比例达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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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10年参保 :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55%、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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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 :第二次及以后住院按 20% 递减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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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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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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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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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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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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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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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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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符合医保目录的诊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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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
- 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三、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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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可享额外报销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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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报销比例更高,可达90%-98%。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调整了综合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