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福建医保确实对门诊诊察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等)实行报销,具体规定如下:
一、门诊诊察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自2022年3月起,福建全省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普通门诊报销政策调整后,门诊诊察费(原分项收费)已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且与药品、耗材实行零加成政策。
二、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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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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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800元/人(2022年3月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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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职人员75%、退休人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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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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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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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400元(如恶性肿瘤门诊化疗等7类特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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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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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根据病种不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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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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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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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时,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如普通门诊55%、特殊病种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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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门诊不设起付线,但年封顶金额较低(如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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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结算
- 支持通过手机医保码或医保卡完成挂号、结算,结算时自动显示医保统筹金额及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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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影响
- 2021年3月之前的政策中,门诊报销比例普遍低于50%,且存在起付线,自2022年3月新规实施后,报销比例和限额均有所提高
四、参保人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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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作用 :门诊费用报销后,个人账户仍可用于支付自费部分及药店购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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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要求 :需连续缴纳满6个月(部分地区要求12个月)才能享受报销
以上政策适用于全省范围,具体执行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