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如下:
一、备案方式
-
线上渠道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闽政通APP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
-
电话备案
拨打莆田市医保热线电话968112进行备案。
二、报销比例
-
直接刷卡结算
-
按参保地医保目录规定执行报销比例。
-
若参保地与就医地医保目录一致,可享正常报销比例。
-
-
未备案情况
-
报销比例降低5%。
-
职工医保中断超过3个月或城乡居民医保中断超过3个月,报销比例再降低5%。
-
三、报销材料
-
直接刷卡结算
出院时直接结算,无需提交材料。
-
手工报销
需提供:
-
社会保障卡(核对后退还);
-
医疗费用有效发票原件(盖医院公章);
-
住院费用总清单或按病种收付费分类结算清单原件(盖医院公章);
-
出院小结原件或复印件(盖医院公章)。
-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备案有效期
-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备案有效期为1年,次年需重新备案。
-
长期居住人员需定期确认备案状态。
-
-
特殊病种报销
- 符合条件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可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
省内异地就医
- 若在莆田市内其他统筹区就医,已实现免备案直接结算。
五、服务优化
通过“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可同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等事项,简化流程。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0-2025年最新文件,确保覆盖当前医保改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