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医保异地报销政策综合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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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药店购药等,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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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在异地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可现场直接结算。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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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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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85%、65%、5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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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分别按90%、75%、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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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站)再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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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协议医疗机构 :签约居民门诊费用累计50-850元(含)可报销50%;
- 高血压/糖尿病参保居民无起付线,累计800元(含)以下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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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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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签约医疗机构 :年度累计50-850元(含)报销50%;
- 高血压/糖尿病参保居民无起付线,累计800元(含)以下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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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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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 (如异地转诊、急诊抢救)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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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非急诊且未转诊)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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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如常德市)无需备案。
四、手工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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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自费结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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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凭相关材料(如医疗费用明细表、诊断证明等)回参保地医保局办理报销。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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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限额 :每年3月前需完成上年度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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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单独支付药品(如抗癌药)已实现省内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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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共济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支付近亲属异地就医自负费用。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