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四川阿坝医保残疾人报销比例与健全人一致,具体如下:
- 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 18 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500 元,报销比例为 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300 元,报销比例为 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 65%。
- 年满 7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 10 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500 元,报销比例为 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300 元,报销比例为 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 65%。
- 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 10 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500 元,报销比例为 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 300 元,报销比例为 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 60%。
阿坝州对特殊参保人员(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低收入 60 岁以上人员)住院统筹基金报销门槛费在一般人员基础上再降低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