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甘肃省医保政策,异地透析治疗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门诊慢特病保障
- 血液透析等10个门诊慢特病(含尿毒症)不设起付标准,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分别按85%、70%报销。
-
普通门诊报销
-
未纳入慢特病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执行:
-
三级医院:60%
-
二级医院:70%
-
一级医院:80%。
-
-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与分段补偿
-
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
-
分段补偿比例:
-
三级医院:85%
-
二级医院:65%
-
一级医院:75%。
-
-
-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 血液透析等10个病种(含恶性肿瘤放化疗)不设起付线,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职工报销90%,城乡居民报销80%。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报销限额 :门诊慢特病年度支付限额为3万元,超出部分不报销。
-
转诊要求 :需通过三级医院转诊至二级或一级医院,未转诊直接在三级医院治疗可能降低报销比例(市外三级医院70%,跨省70%)。
四、费用示例(三级医院)
-
每次透析费用 :600元(2025年新政策)
若按90%报销比例,患者自付60元/月,年支出约720元。
以上政策适用于已备案人员,未备案人员可能面临20%的报销比例降幅。具体报销比例需以甘肃省医保部门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