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社保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 :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医共体基层机构 :报销比例为80%。
-
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为60%。
-
三级医院及其他定点医药机构 :报销比例为50%。
- 住院报销 :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
-
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90%。
-
二级医疗机构 :
-
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85%。
-
三级医疗机构 :
-
住院起付标准为800元,报销比例为80%。
-
退休职工 :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 职工大病保险补助 :
- 补助比例为85%。
- 异地就医报销 :
- 报销比例为88%-95%,具体比例根据医疗费用金额和医院等级有所不同。
- 慢性病门诊报销 :
- 基层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从60%调整为65%。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