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政策,南通医保卡在苏州 不能直接用于门诊 ,具体规定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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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前提
南通参保人员若需在苏州门诊就医,需提前在南通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未备案将无法直接结算门诊费用,需自费垫付后回南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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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效性
备案需在就医前完成,且部分城市要求在住院后3日内办理。
二、门诊费用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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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目前江苏省内实现跨市门诊直接结算的城市包括泰州、宿迁、苏州、南通、盐城等省辖市,但 仅限住院费用 ,门诊费用仍需个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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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报销 :门诊费用需持相关票据回南通医保中心申请报销,报销比例按南通当地政策执行。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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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医保 :若儿童在苏州长期就读,需在苏州参保并办理苏州社会保障市民卡,使用苏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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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 :跨省异地就医需单独备案,且目前仅支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门诊需按参保地政策处理。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及结算流程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要求。
建议 :南通参保人员计划到苏州就医前,通过南通医保官网或线下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避免重复参保或费用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