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郑州市职工医保报销标准及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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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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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每次40元(2025年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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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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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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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定点医院:60%(三级甲等55%,其他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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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1800元,退休职工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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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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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32种门诊规定病种和45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不设起付标准,实行定点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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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每年最多享受2种病种,住院期间不可重复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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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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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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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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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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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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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定点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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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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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院起付标准900元,报销比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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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在三级甲等医院起付标准900元,报销比例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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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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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门诊特定药品142种,支付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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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疾病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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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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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额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在职),退休职工为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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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备案,省级三级甲等医院起付标准900元,报销比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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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14周岁及以下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调整了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年度限额等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