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辽宁省特病医保办理流程可分为以下步骤,综合整理如下:
一、确认参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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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认定 :需符合《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特殊病种目录》中的病种要求(如糖尿病、恶性肿瘤等2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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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与收入限制 :部分病种对年龄、职工或居民身份、收入水平有具体限制。
二、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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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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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或《门诊治疗审批表》(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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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病种相关的近两年住院病志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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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本(未成年人需户口本)及1寸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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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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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确诊恶性肿瘤患者需提供首次确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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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病种(如恶性肿瘤抗肿瘤治疗)需额外提供病理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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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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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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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或家属将材料提交至参保地或异地备案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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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审核材料真实性并填写《辽宁省驻沈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特慢病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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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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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报送至省医保中心或当地社保局审核,符合条件者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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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病种需每季度第3个月的1-10日为申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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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医保卡
- 审核通过后,患者将获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特殊病种证明》及医保卡。
四、定期复查与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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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复查
- 患者需按医生建议定期进行门诊检查和治疗,并及时更新医保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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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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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凭医保卡或身份证、《特殊疾病卡》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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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由患者承担,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具体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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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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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参保人,可按备案地政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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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 :住院病志等材料需在有效期内(通常为1-2年)。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具体材料要求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