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异地结算政策覆盖范围广、结算渠道多,具体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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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异地就医“无异地”政策
全区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参保人可在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无需备案,凭有效参保凭证即可就医并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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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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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内蒙古医保APP或小程序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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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选择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或医保服务站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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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规则 :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优先采用联网直接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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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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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自2024年12月2日起,内蒙古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覆盖呼和浩特市等9个市、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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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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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居住退休人员 :通过自主协商或委托商业保险经办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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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患者 :纳入国家级医保结算平台建设试点,重点解决其跨省就医报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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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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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需提前确认参保地与就医地是否在医保目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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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报销比例可能因医疗机构级别和费用类型有所差异。
以上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逐步推广,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