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开封市新农合政策,第二次报销(即大病报销)的比例如下:
一、门诊大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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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补助比例提高至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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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补助比例提高至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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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补助比例提高至 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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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补助比例提高至 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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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级医疗机构
补助比例提高至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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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
定额报销比例达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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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等12种大病
定额报销比例力争达到 70%
二、住院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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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1000元内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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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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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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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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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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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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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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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36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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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6000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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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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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院治疗 :报销比例统一为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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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报销 :上限提高至 1.5万元 ,具体比例需根据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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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4年提高到 390元/人/年 ,较上年增长8.3%
以上政策适用于开封市户籍及参保人员,具体报销额度和比例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