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全国现行政策,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一、基础退休年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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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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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为 50周岁 (截至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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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满足最低缴费年限(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未达到50周岁,可自愿选择提前退休,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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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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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需累计缴纳社保满15年(不含补缴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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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
-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等特殊工种的女性员工,若累计缴费满15年,退休年龄可提前至 45周岁 。
二、延迟退休政策(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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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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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法定退休年龄逐步延迟至 63周岁 ,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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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含灵活就业者)法定退休年龄逐步延迟至 58周岁 (原55周岁)和 55周岁 (原50周岁),同样采用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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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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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最低缴费年限(15年)后,职工可自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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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 :最多可提前3年退休(如55岁退休可提前至5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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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 :最多可延迟3年退休(如55岁退休可延迟至5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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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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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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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未来可能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进一步调整。
四、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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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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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政策,建议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缴费年限、健康状况及职业特点,结合政策调整规划退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