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职工医保政策规定,退休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最低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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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年限需满 30年 (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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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年限需满 25年 (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二、政策调整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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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起 ,全省统一执行新标准,男性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30年,女性调整为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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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前已退休 的人员,若未达到新标准,需补缴至规定年限后才能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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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
若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需按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后次月即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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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的计入
参保人员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前的工龄,可计入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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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性
2025年前已退休但缴费年限不足的人员,仍可按原政策享受医保待遇,不受新政策影响。
四、建议
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山东省医疗保障局或当地社保机构的最新通知,以便及时了解政策变动对自身待遇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