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信息,克州户籍职工医保在喀什市可以使用,具体如下:
一、异地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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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
自2012年7月1日起,新疆和田、喀什、克州、昌吉四地参保人员持新社会保障卡,可在乌鲁木齐市实现住院、购药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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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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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新社会保障卡并完成医保卡读卡器安装调试(如喀什地区已完成15台读卡器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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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医保结算系统可读取参保人基本信息(如单位性质、参保状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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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喀什本地医保政策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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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覆盖所有用人单位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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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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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全额计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2%计入个人账户,其余8%进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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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基本养老金的2%划入(目前8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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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可线上办理增加家庭成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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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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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民医保患者持身份证、医保卡办理入院,无需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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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需在入院前办理转诊,否则报销比例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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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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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时建议提前确认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是否支持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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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政策调整,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
综上,克州户籍职工医保在喀什市可通过异地就医结算实现互联互通,同时喀什本地医保政策也保障了参保人员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