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医学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作为乌鲁木齐市的重要医疗机构,其社保报销比例主要遵循《新疆乌鲁木齐居民医保政策》。以下是关于乌鲁木齐医学院社保报销比例的相关信息: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首诊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支付,单次支付限额为50元,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村卫生室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 一类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共用限额4000元,报销比例为70%。
- 二类慢性病(如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年度最高限额9万元,报销比例为80%。。
住院报销比例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最高支付为9万元,个人累计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超1.5万元后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5%。。
以上信息提供了乌鲁木齐医学院社保报销比例的详细情况,涵盖了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住院报销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