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3月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医保统筹相关事项如下:
一、药品耗材追溯码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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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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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需于3月底前完成追溯码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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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4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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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疗机构5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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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要求
- 实现医保支付全流程“依码结算”“无码不付”,未扫码销售的药品医保不予结算。
二、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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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急)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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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级200元、二级500元、三级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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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级65%、二级60%、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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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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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及特殊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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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154种疾病(含多发性硬化、强直性脊柱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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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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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超14000元后进入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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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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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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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65%,二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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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高血压300元、糖尿病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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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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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身份证 :全面启用药品追溯码,实现药品全流程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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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传 :医保部门通过多种渠道推进政策落地,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官方通知。
以上政策自2025年3月7日起实施,旨在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能,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与可及性。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流程或待遇细节,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