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保二次报销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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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群
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参保人员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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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
城乡居民医保覆盖未成年人(含大学生)。
二、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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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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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需连续参加医保缴费满4年,且当年基金零报销时次年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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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门诊、住院、工伤等渠道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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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 不设免赔额,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1.8万元后启动二次报销。
三、报销比例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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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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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后 :根据医院级别不同,报销比例有所差异。例如三级医院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88%,二级及以下医院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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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对剩余自付费用按50%或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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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新生儿、儿童、残疾人、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可享受更高比例报销。
四、报销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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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剩余自付费用符合条件后申请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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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二代居民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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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限额
- 2025年起,连续参保满4年的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3000元,累计不超过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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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影响
- 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待遇等待期延长至6个月以上,断缴期间医疗费用不纳入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西省医保政策文件及最新调整内容,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