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内医保卡(职工医保)已实现全省通用,具体政策如下:
一、省内通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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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可在云南省内所有已开通医保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结算,包括门诊、住院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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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若需在省内其他城市就医,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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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需提供当地医院转诊证明,在参保地医保中心备案后,持卡到转入地医院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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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退休人员定居异地(如从红河参保退休后定居昆明),可提前在原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安置手续,选择3家定点医院后,在昆明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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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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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虽然全省通用,但不同城市可能存在医保报销比例、起付线等细微差异,建议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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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在全省范围内使用,包括异地就医购药,但仅限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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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也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的参保缴费(需在“云南医保”小程序绑定被缴费人信息)。
三、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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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定点机构 :可通过云南省医保局官网或“云南医保”小程序查询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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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办理 :线上通过“云南医保”小程序备案,线下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
综上,云南省内医保卡具备全省通用性,但需注意政策细节和异地就医备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