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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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在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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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自贡医保报销分学生、儿童、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以及其他城镇居民。其报销比例在不同人群或是不同级医院都是不同的。例如,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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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请,并在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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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原始收费收据;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障卡;身份证;银行账户。
请注意,具体的报销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建议您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