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生长激素部分情况下可以走医保,以下是一些相关信息:
- 医保报销政策:在医保目录中,“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 属于乙类药品,但为限制性用药。以佛山市为例,其限制性条件为限生长激素缺乏症,参保人治疗符合限制性用药条件适应症的,可按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符合限制性用药条件适应症的,则无法享受该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是否符合限制性用药条件适应症由主治医生进行判断。广州也将 “人生长激素(重组人生长激素,限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纳入了《2022 年药品目录》的乙类药物。深圳市规定注射用重组人生长激素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医保支付限制条件为限儿童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慈溪市规定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剂属于医保乙类,限工伤保险或以下适应证之一的重症抢救:儿童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慢性阻塞性肺病合并呼吸衰竭;机械通气;大面积烧伤或大手术。
- 报销条件:一般来说,要想通过医保报销生长激素的费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诊断为矮小症:身高和同年龄同性别相比,身高在曲线 p3 或者 p3 以下。
- 生长激素激发试验结果异常:峰值小于 10,确定是体内生长激素缺乏。
- 骨龄与实际年龄相比:小于等于两岁以下。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医保报销政策存在差异,报销比例、限额等也可能不同。如佛山市 2024 年度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2179 元 / 人,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在深圳市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门诊医疗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 1000 元。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就诊医院的医保办,以了解具体的医保报销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