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湖南省医保政策调整情况,主要变化如下:
一、医保缴费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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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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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12月 :个人缴费400元/人,财政补贴670元/人,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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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后 :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1070元,需连续缴费90天后才能享受待遇,期间医疗费用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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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等待期
- 未参保或断保超过3个月的人员,需等待3个月;每多断保1年,等待期增加1个月。
二、报销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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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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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70%,各市州设年度支付限额(如长沙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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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专项用药保障 :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报销比例70%,年度支付限额960元(含药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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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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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基层医疗机构200元/次,一级85%;二级800元/次,80%;三级1200元/次,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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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支付覆盖全省188家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降低3.76%,参保人报销比例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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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项保障
- 人工耳蜗手术 :自2024年12月1日起纳入医保和工伤保险支付范围,个人承担20%费用(需满足双耳重度或极重度聋哑等条件)。
三、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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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运行 :2024年省本级累计结余92.33亿元,实际可支付月数35.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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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价格调整 :特级护理、重症监护等药品价格分别上调46.7%、16.7%。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全年度及2025年1月1日后的医保待遇,未参保人员需及时缴费并了解当地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