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冲突
灵活就业医保和职工医保 不存在冲突 ,它们可以合并。当灵活就业人员在找到工作后,可以通过企业缴纳社保,并将灵活就业时期的社保转入企业继续参保。流动就业人员离开原参保地后,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并提出转移接续申请,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办理相关手续。合并的是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会累计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和单位职工参加的都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者在住院报销比例和缴费年限计算等方面没有区别。但是,关于参保险种,单位在职职工还需参加生育保险,而灵活就业人员则不参加生育保险,因此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另外,两者缴费标准存在一定差异,故个人账户门诊费及统筹门诊待遇不同。
综上所述,灵活就业医保和职工医保可以合并,且合并后缴费年限会累计计算。两者在住院报销比例和缴费年限计算等方面没有区别,但在参保险种和个人账户门诊费及统筹门诊待遇方面存在差异。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在选择医保时,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