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在2025年实施了一系列新的医保政策,这些政策涵盖了从门诊慢特病管理到异地就医备案的多个方面,旨在提升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服务便捷性。以下是对湖北医保新规的详细介绍: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性提升
为了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异地就医服务,湖北省医保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性的通知》。该通知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的优化: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规范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明确异地就医结算政策、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覆盖面以及加快推进信息系统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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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现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鄂汇办APP及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等多种线上渠道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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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明确了不同类型的异地就医备案的有效期限,并支持补办备案后享受直接结算服务。例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的备案长期有效,而异地转诊人员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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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住院、门诊及门诊慢特病的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但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则遵循参保地的规定。同时,支持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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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覆盖面:确保所有市(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及其县(市、区)级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全部纳入异地就医定点范围,并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加入这一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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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信息系统改造:通过完成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实现了异地就医备案承诺制模式的支持,使得乡镇、村一级的服务中心也能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医保商保同步结算改革
湖北省还推进了医保商保同步结算的改革措施,这依托于湖北省医保信息平台,打通了定点医药机构和保险公司之间的数据孤岛,实现了基本医保与其他补充医疗保险的一体化结算。患者授权后,系统会自动计算医保、商保和自付费用,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避免了垫资跑腿的情况。
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试行
针对门诊慢特病的管理,湖北省也出台了《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试行)》,统一规范了全省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流程,包括病种待遇享受资格的认定管理和申请流程等。
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
湖北省还在试点地区推行了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实现了住院费用的日拨付、月结算、年清算模式,极大地提升了医保资金的周转效率和监管能力,同时也缓解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资金压力。
湖北省通过一系列的新规和改革措施,不仅提高了异地就医的便捷性和报销效率,同时也加强了对慢性疾病和特殊疾病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医疗保障体系,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这些举措体现了政府致力于构建更加公平、高效、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