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广宣费按30%扣除的行业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一、特殊行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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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制造或销售企业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可结转至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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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制造企业
同样适用30%扣除比例,政策依据为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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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制造企业(不含酒类制造)
也属于30%扣除范围,但需注意酒类制造企业不适用该政策。
二、一般企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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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制造业企业 (如食品、日化等非特殊行业)
广宣费扣除比例通常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超过部分可结转扣除。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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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企业 :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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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期企业 :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按规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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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模式 :若饮料品牌使用方发生广告费,需根据具体合同条款判断扣除主体。
总结
若企业属于化妆品、医药或饮料制造(不含酒类)行业,则广宣费可按30%比例扣除;否则,一般企业仅能享受15%的扣除标准。需结合企业性质及行业分类,参照最新税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