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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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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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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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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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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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起付标准统一为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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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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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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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至三级医院:8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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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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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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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至三级医院:85%、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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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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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全疆统一为8万元,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2万元。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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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无起付线,单次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一级)、800元(二级)、1300元(三级),年度累计最高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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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部分特殊病种报销比例可达80%-100%,具体需符合医保目录。
三、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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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修订后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普遍提高,一级至三级医院分别提升至80%、70%、60%,退休人员再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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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调整 :部分城市(如喀什)进一步降低门诊起付线至200元、400元、800元,同时提高门诊报销比例至80%、70%、60%。
以上政策适用于新疆全境,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