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月
在汕头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且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自2024年10月1日起,妊娠期间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参保人需要办理产前检查备案,备案审核通过后,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结算。如果参保人怀孕期间未办理备案或产检待遇享受期内存在未报销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以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报销。
对于生育保险,需要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才能享受报销待遇。具体的,参保人员可以在生育当月前,累计缴纳社保达到12个月及以上,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因此, 在汕头市,灵活就业人员需要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报销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用 。如果社保缴纳时间未满一年,产检期间费用不能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