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用文的案件,根据权威信息显示,其因严重违纪违法被依法查处,具体判决结果如下:
一、案件基本事实
朱用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二、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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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处分
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给予朱用文 开除党籍 和 开除公职 处分,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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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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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与审查起诉 :2023年5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用文作出逮捕决定,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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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公诉 :2023年3月,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其犯受贿罪。法院审理后认定其犯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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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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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明确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受贿的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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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规定对违法公职人员的政务处分程序。
四、案件影响
该案件体现了党中央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决心。朱用文的落马也警示其他公职人员需严守纪律底线,维护公职廉洁性。
以上信息综合自权威媒体报道及官方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