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北京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因此 夫妻之间不能直接共用医保 。不过,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可以通过医保家庭共济的方式,使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共济给家人使用。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 满足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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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都必须是北京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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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者“京通”小程序进行“家庭共济”备案。
- 操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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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软件或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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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自己的医保账号,开通电子医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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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页面点击添加我的家庭成员,选择绑定的方式(如配偶),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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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告知书,勾选之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 使用范围 :
-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后,可用于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费用,包括门诊就医、购药等。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家庭共济并非简单的互用医保,而是将个人账户授权给已参保的近亲属使用,且有一定的使用范围和条件限制。因此,夫妻之间虽然不能直接共用医保,但可以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使医保资源在家庭成员之间得到合理使用,减轻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