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免费医学生最新政策主要依据《吉林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实施办法》,以下是相关内容:
- 培养计划:面向村卫生室培养免费医学生,计划每年招收 100 名初、高中毕业生,进入中、高职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
- 相关部门职责: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负责协调落实培养需求计划、动员生源、落实就业岗位与实施履约管理等;省教育厅负责确定招生专业与学制、遴选培养学校、组织招生等;有关院校负责招生、教学和学生在校管理等。
- 经费保障: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对在校免费医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予以补助,补助资金纳入年度部门预算,补助标准参照中央财政对 5 年制本科免费医学生补助标准。
- 生源计划: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每年 11 月前组织各市(州)申报下一年度培养需求计划,函告省教育厅,并配合省教育厅制定以县为单位的培养计划。
- 招生录取: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高职免费医学定向就业招生实行单列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提前批次择优录取;中职计划实行注册入学。
- 签署协议:免费医学生在被录取前,须会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共同与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持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书与培养学校签署免费教育协议。
- 毕业派遣与安置:培养院校根据协议为免费医学生办理报到就业派遣手续,将档案直接移交给定向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医学生按协议持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限内到相应县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报到,县级部门负责落实工作岗位。
- 违约处理: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学业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和生活补助;未到定向村卫生室报到就业的,须退还已享受减免的教育经费和生活补助费用,并支付违约金,同时违约事实纳入医师诚信管理,记入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