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最新政策及地区性规定,内蒙古陪护费标准如下:
一、工伤职工陪护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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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派人护理
若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且单位安排专人护理,则由单位承担陪护责任,无需额外支付陪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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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派人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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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支付陪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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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通常每日不超过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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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养费标准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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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 :每日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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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等级 :未明确提及,但可参考误工费或当地标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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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周期
陪护费仅限工伤医疗期间的住院期间,按日计算,以实际住院天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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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收入
若雇佣护工,可参照误工费计算(即护工实际收入);若无收入,则按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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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数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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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以1人为主,但可根据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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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期限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或残疾等级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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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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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 :若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陪护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计算,但实际执行中可能参考当地护工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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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 :与赤峰市标准一致。
建议工伤职工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医疗机构证明和当地最新政策,与单位协商或通过社保部门申请陪护费。若涉及其他情形(如非工伤陪护),需另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