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医保转出需按以下步骤办理:
一、转出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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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原参保地医保
若参保人员已在新单位就业,需由单位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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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新参保地参保登记
参保人员需在新就业地参加医疗保险,并取得《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二、转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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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转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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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 :由新单位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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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理 :无接收单位时,参保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参保地《参保凭证》及申请表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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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审核与联系函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向新参保地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三、转入流程(新参保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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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材料与审核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需审核材料完整性,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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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处理
若存在个人账户余额,新参保地会将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员,并终止原参保地的医疗保险关系。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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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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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收单位时,需在终止原参保地医保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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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流程需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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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身份证、参保凭证、申请表等材料,具体以当地社保机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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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同城转移(如跨市就业但仍在原统筹区)可简化手续,新单位直接办理参保即可。
五、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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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或APP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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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社保中心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建议办理前拨打当地社保热线(如12333)咨询具体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