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医保异地就医新规主要包括备案条件、办理流程、报销范围及比例、定点医疗机构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适用范围及对象
西宁市医保异地就医政策适用于以下几类人员:
- 异地安置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将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 异地转诊人员:因病情需要,经有转诊权的三级甲等医院审核后转往省外就医的人员。
二、办理条件
- 备案类型:
-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适用于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异地转诊备案适用于经审核批准后转往省外就医的人员。
- 办理方式:
- 线上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青海医保APP”进行操作。
- 线下备案:
-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需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需前往参保地中国人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三、报销范围及比例
报销范围:
- 医保内用药和医疗服务可按政策报销,医保外费用不予报销。
- 住院费用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级别有所不同:
- 三级医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700元,第二次及以上为500元。
- 二级医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100元,第二次及以上为350元。
- 一级医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为270元。
报销比例: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 报销比例会根据医疗费用额度有所不同,例如:
- 3000元以下部分报销88%;
- 3000-5000元部分报销90%;
- 5000-10000元部分报销92%;
- 1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95%。
四、办理流程
- 提交材料:
- 身份证、医保卡、异地就医备案表等。
- 如为转诊,需提供转诊医院的转诊证明。
- 备案审核:
- 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备案。
- 就医与结算:
- 已备案的参保人员可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 若未开通直接结算的地区,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五、定点医疗机构
西宁市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地区包括:
- 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江苏省、四川省、河南省、河北省、云南省、甘肃省、辽宁省等10个地区。
- 参保人员需在备案地选择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六、注意事项
- 备案有效期:参保人员完成备案后,备案地一年内不得变更。
- 未备案情况:
- 未办理备案登记或自行到省外就医的,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转诊有效期:转诊备案有效期为3个月,需在此期限内完成就医。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或办理流程,可参考以下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