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作为医保定点医院,医保卡患者可以在此类医院享受医保报销服务。根据最新政策,报销比例和范围如下:
一、住院费用报销
-
起付标准
-
三甲医院(如宁夏人民医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起付线以上部分按55%比例报销;
-
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90%。
-
-
报销流程
- 医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和支付。
二、门诊费用报销(2025年最新政策)
-
普通门诊统筹
-
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60%以上,村卫生室70%;
-
签约外医疗机构不享受门诊报销。
-
-
门诊慢特病管理
- 病情稳定、治疗方案不变、仅复诊开药的门诊慢特病患者,可一次性开具最长12周的用药量。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报销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和药品;
-
异地就医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可能低于本地就医。
建议就诊前通过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信息滞后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