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三档退休金领取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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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需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和跨省转入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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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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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退休 :男性60周岁,女性工人5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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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 :男性55周岁,女性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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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 :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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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领取地
按国家、广东省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深圳市。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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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影响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及个人缴费指数相关,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水平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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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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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2 × 缴费年限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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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 ÷ 计发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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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方式
主要通过银行代发或社保卡领取,需提供有效银行账户。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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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 :若累计缴费年限未满15年,可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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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参保 :最后参保地在深圳但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非深户,可能适用广东省标准计算养老金。
以上条件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政策,确保退休人员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