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职工医保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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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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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医疗费用:1800元起报销,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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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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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7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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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11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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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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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5.5万元,报销比例85%(职工)/90%(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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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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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费用1300元起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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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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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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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1300元起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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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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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7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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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11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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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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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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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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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手续 :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线上平台或医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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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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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个人自付10%后,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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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 :门诊费用年度累计超过2000元起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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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定点医院 :需确认目标医院是否为参保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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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标准不同,且同一年度内多次住院可享减半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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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治疗按70%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景德镇医保政策及江西省医保通用规则,具体以参保时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