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职工医保报销额度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支付范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额度
-
起付线
-
三级医疗机构 :8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 :600元
-
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00元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0元
-
-
年度支付限额
-
在职人员 :3500元
-
退休人员 :4500元
-
门诊慢特病 :根据病种不同,支付限额为5000-25000元,叠加病种可增加限额
-
-
报销比例
-
在职人员 :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
-
二级医疗机构:75%
-
三级医疗机构:65%
-
-
退休人员 :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
-
二级医疗机构:75%
-
三级医疗机构:65%
-
-
二、住院报销额度
-
起付标准
-
三级医疗机构 :8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 :600元
-
一级医疗机构 :400元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0元
-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职工医保 :24万元(含统筹基金支付和个人自付)
三、其他注意事项
-
乙类药品/项目 :需先自付10%,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
-
多次住院优惠 :一个年度内两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
-
门诊统筹待遇 :覆盖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等,与住院待遇分开计算。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