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5年医保统筹报销的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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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50%提高至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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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自2025医疗年度起,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至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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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门诊用药范围:自2025医疗年度起,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用药范围扩大至《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及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的乙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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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特定移植手术费用:自2025医疗年度起,将居民医保参保人心脏、肝、肺移植和心肺联合移植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不含器官组织源、器官组织源贮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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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纳入门诊保障:自2025医疗年度起,将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执行普通门诊统筹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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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政策: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参保人可享受连续参保激励,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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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零报销激励政策:自2025年起,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如果当年没有使用过包括门诊、住院在内的所有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报销,可以在下一年度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同样也是每年提高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将会重新计算。
以上就是2025年医保统筹报销的新政策的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请以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