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城镇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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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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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为92%(在职人员)和94%(退休人员)。
- 城乡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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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儿童含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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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为90%(在职人员)、92.5%(退休人员)和90%(儿童居民)。
- 特殊门诊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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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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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适用于陕西省的医保参保人员,具体报销情况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的通知和公告,以获取最新的医保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