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2024年的医保政策在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改进,旨在提高医保覆盖面和报销比例,优化经办服务,提升群众就医体验。以下是枣庄市2024年医保政策的详细介绍。
住院报销政策
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 起付线:一级医院首次住院起付线为200元,第二次为200元,第三次及以上为100元;二级医院首次为300元,第二次为300元,第三次及以上为150元;三级医院首次为400元,第二次为600元,第三次及以上为0元。
-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90%,退休人员为95%;二级医院在职人员为85%,退休人员为92.5%;三级医院在职人员为80%,退休人员为90%。
住院最高支付限额
2024年,枣庄市职工和居民医保的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均为20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
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 起付线:不设起付线。
-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和居民在一级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65%,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200元。
“两病”门诊报销
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5%,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300元。
大病保险政策
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 起付线:普通居民的起付线为12000元,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居民的起付线为6000元。
- 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至10万元部分报销60%,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报销65%,2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报销70%,3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5%,取消最高限额。
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普通居民的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居民无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
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 起付线:600元(严重精神障碍不设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恶性肿瘤、白血病、组织或器官移植等病种报销比例为70%,其余病种报销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病种和个人限额管理。
医保药品目录和新药调整
医保药品目录调整
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了91种药品,药品总数增至3159种,其中89种药品通过谈判或竞价方式纳入,2种是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直接纳入,预计2025年将为患者减负超500亿元。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枣庄市积极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将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DRG付费范围,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2024年,枣庄市在住院报销、普通门诊报销、大病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等方面进行了多项调整,旨在提高医保覆盖面和报销比例,优化经办服务,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同时,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和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负担,推动了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枣庄医保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枣庄医保的缴费标准如下: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 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0元。
- 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
特殊人群缴费政策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定额资助。
- 60岁(含)-69岁老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承担50%,即200元。
缴费时间
- 集中缴费期: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缴费将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枣庄医保的报销比例和范围有哪些
枣庄医保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 起付线:
- 三级医院:600元
- 二级医院:400元
- 一级医院:200元
-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70%,一级医院80%
- 退休职工:三级医院65%,二级医院75%,一级医院85%
- 最高支付限额:
- 在职职工:4500元
- 退休职工:5500元
二、门诊慢性病报销
- 起付线:
- 恶性肿瘤等病种:600元
- 其他病种:300元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无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恶性肿瘤等病种:90%
- 其他病种:80%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病种不同,比例为60%-9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病种和年度个人限额管理
三、住院报销
- 起付线:
- 三级医院:第一次800元,第二次及以后400元
- 二级医院:第一次600元,第二次及以后300元
- 一级医院:第一次400元,第二次及以后200元
-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三级医院80%,二级医院85%,一级医院90%
- 退休职工:三级医院90%,二级医院92.5%,一级医院95%
- 居民医保:三级医院55%,二级医院70%,一级医院85%
- 最高支付限额:
- 职工医保: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连续缴费增加的情况下,最高可达25万元)
- 居民医保: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四、大病保险报销
- 起付线:
- 非严重精神障碍:1.2万元/年
- 严重精神障碍:5000元/年
- 报销比例:
- 非严重精神障碍:1.2万元-10万元报销60%,10万元-20万元报销65%,20万元-30万元报销70%,30万元以上报销75%
- 严重精神障碍:10万元以下报销65%,10万元-30万元报销75%,30万元以上报销85%
- 最高支付限额:严重精神障碍无最高支付限额
五、异地就医报销
- 住院: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无首先自付比例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市、跨省住院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统一调整为10%,再按参保地同级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 门诊慢性病: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无首先自付比例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门诊慢性病医保支付的起付标准、最高限额与参保地相同并累计计算,跨省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统一调整为10%,再按参保地同级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殊政策
-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
- 参保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75%。一个自然年度内,高血压患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糖尿病患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合并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 门诊共济:
- 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费用,报销比例为65%,年度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最高累计报销200元。
枣庄医保的办理方式和地点有哪些
枣庄医保的办理方式和地点如下:
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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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登录后点击【地方专区】,选择【山东省】,然后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 枣庄医保小程序:登录后进入【业务办理】模块,选择【我要办事】,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填写信息后提交。
- 微信公众号和支付宝小程序: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或“枣庄医保”小程序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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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户口所在地居民持身份证或户口本,非户口所在地居民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办理。
- 市民中心医保服务大厅:如山亭区市民中心医保服务大厅。
- 各镇街卫生院医保办、村(居)委会、社区:也可前往这些地点办理参保登记。
办理地点
- 市医疗保险服务大厅:市民服务中心(新城永兴路中段体育场北),电话:3213159/3358372。
- 滕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滕州市善国北路38号,电话:5500960。
- 市中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市中区枣曹路与谷山路交界处安顺社区1号楼,电话:8076997(职工);8076992(居民);8076993(医疗管理)。
- 薛城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薛城区黄河路396号(市民服务中心),电话:4411575(职工);4481310(居民)。
- 峄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峄城区坛山中路东首市民中心,电话:7756808(职工);7710868(居民)。
- 山亭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枣庄市山亭区新源路6号,电话:8823517(职工);8829881(居民)。
- 台儿庄区医疗保险事业处:台儿庄区兴中路7号,电话:6639962(职工);6682128(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