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省职工医保合并的最新政策,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合并范围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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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范围
仅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参与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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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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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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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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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方式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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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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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地方网厅或转入地/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办理时间不超过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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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参保凭证等材料到转入地社保局办理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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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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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在跨统筹地区流动时累计计算,包括参保地和转入地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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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转移期间中断缴费,需补缴中断月份才能连续计算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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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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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合并
生育保险已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自2019年6月1日起,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统一征缴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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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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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四川)已全面实施两险合并,而其他地区可能处于过渡阶段,需关注当地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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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接续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避免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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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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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及涉军人员 :服役年限或军队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职工医保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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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处理 :转移后若未及时参保,需补缴中断月份社保,否则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国范围内的统一规定及部分地区试点经验,建议参保人员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以获取最新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