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住院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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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包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例如,市内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市外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市内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市外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市内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市外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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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3万元。
- 门诊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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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就诊时,无需承担起付标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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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等,报销比例普通居民为70%,大学生为90%,年度支付限额根据病种不同,为4000元至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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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支付范围包括与申请认定病种相关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内的费用。
- 生育医疗费用 :
- 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费)补助。
- 其他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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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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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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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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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家庭病床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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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及伤残、死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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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产或者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用。
- 大病保险 :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报销范围和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具体报销情况还需参考当地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