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医保统筹起付线因医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 职工医保
- 普通门诊: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线为 300 元。
- 住院:一级医疗机构 200 元、二级医疗机构 500 元、三级医疗机构 800 元。
- 城乡居民医保
- 普通门诊: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村卫健室、社区门诊部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设起付线。
- 住院: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100 元,二级医疗机构 400 元,三级医疗机构 600 元。
- 大学生医保
- 普通门诊: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按 65% 的报销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
- 住院: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100 元,二级医疗机构 400 元,三级医疗机构 600 元。
抚州市门诊慢特病确定为 43 种,Ⅰ 类、Ⅱ 类慢特病都不需要扣除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