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医保门诊报销的新政策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普通门诊报销、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用药报销、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报销等。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攀枝花市对普通门诊报销设定了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年度限额,具体如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 起付线:200元
- 报销比例:6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起付线:500元
- 报销比例:6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起付线:1000元
- 报销比例:5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
大学生专属待遇:
- 就诊于本校定点医院(医务室),不设起付线
- 报销比例:5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0元。
二、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用药报销政策
门诊慢性病:
- 起付线:400元
- 报销比例和年度限额根据病种设定
- 涉及8种慢性病,具体病种及报销标准需参考医保政策文件。
门诊特殊用药:
- 起付线:400元
- 报销比例:65%
- 年度限额根据病种设定
- 2025年新增154种门诊特殊用药,覆盖多发性硬化、强直性脊柱炎、精神类疾病等。
大病保险:
- 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过14000元后,进入大病保险
- 报销比例:60%(特困人员为7000元起付,报销比例为6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三、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报销政策
报销条件:
- 需经认定机构认定的高血压或糖尿病患者
- 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使用降血压、降血糖药品
报销标准:
- 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
- 报销比例:65%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报销比例:60%
- 年度支付限额:
- 高血压:300元
- 糖尿病或同时患高血压、糖尿病:600元。
- 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
四、门诊共济政策(职工医保)
攀枝花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共济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如下:
在职职工:
- 起付线:200元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0%
-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
退休人员:
- 起付线:150元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5%
-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
异地备案人员:
- 按市内居住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医保报销条件:
- 参保人员需在医保正常享受待遇期内,未断缴医保
- 就医需在定点医疗机构,且符合医保“三个目录”范围。
异地就医政策:
- 异地就医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政策调整为“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
参考信息
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政策内容,建议参考以下文件:
- 《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2024年按中医疗效价值付费病种及临床评判参考标准》
- 攀枝花市医保相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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