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异地医保报销办法根据就医类型和参保状态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省内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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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病种付费管理
自2025年1月起,河南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将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参保人员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费用按就医地政策结算,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审核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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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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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管理原则 :执行就医地医保支付政策,住院费用符合当地按病种付费范围的,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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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预拨与预结算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定期向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上解资金,就医地根据基金结余情况预付费用,帮助医疗机构缓解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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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省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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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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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豫事办"小程序等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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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包括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退休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如转诊、急诊抢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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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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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根据就医类型提交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居住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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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直接由参保地医保基金支付,就医地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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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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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异地就医报销,最多2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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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服务 :可通过"豫事办"小程序查询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情况、备案进度等。
以上政策适用于河南省内所有参保人员,具体操作可通过官方渠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