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已经确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的通知,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缴费基数下限则按照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具体到数值上,2024年度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0268元/月和4053.6元/月。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其缴费基数统一为全区统一基数,即4053.6元/月,并根据各地险种费率来计算具体的缴费金额。
这些调整自2024年8月起开始实施,这意味着从那时起,南宁市的所有参保单位和个人都需要按照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来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同时,为了确保政策的顺利过渡,税务部门会在2024年9月25日前完成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差额的申报缴款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整还涉及到了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问题。对于2024年8月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需补缴因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这部分费用不会由个人承担,而是由相关部门处理,确保不影响退休人员享受应有的医保待遇。
2024年的南宁市医保政策对缴费基数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旨在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保障需求的变化,同时也体现了政府对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的关注和支持。对于具体的实施细则以及如何进行缴费操作,参保人可以参考官方发布的指南或者通过线上渠道获取详细的指导信息。例如,“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APP等平台都提供了便捷的服务渠道供参保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