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门特(门诊特殊病种)的异地报销比例通常参照 市内门特标准和住院异地就医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来说,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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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门特病种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70%,不设起付标准,和住院共用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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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门特报销比例参照市内门特标准和住院异地就医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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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特医疗费用 ,按照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执行,与门特治疗无关的其他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得纳入门特保障范围。
因此,异地门特的报销比例一般为70%。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具体病种的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详细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