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参保地开通住院服务,参保人员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 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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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参保人员需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提供必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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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完成,包括现场办理、通过“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等线上渠道,或者通过电话办理。
- 选择定点医院 :
- 参保人员需要选择支持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
- 持卡登记入院 :
- 参保人需持卡(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登记入院。
- 费用结算 :
- 异地医疗费用进行联网直接结算时,参保人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支付。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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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顺利开通异地住院服务,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熟悉参保地的异地就医政策和备案流程,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迅速、准确地完成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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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确保携带有效的医保凭证(如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以便在就医时能够顺利进行费用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