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有17个省份的146个统筹区已经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这意味着这些省份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跨省用于本人及其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这些省份包括:
- 天津市
- 河北省
- 内蒙古自治区
- 上海市
- 江苏省
- 安徽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广东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贵州省
- 西藏自治区
- 甘肃省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在这些地区,参保人及其被共济人只需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登录后点击“医保钱包”功能模块即可激活使用。
除了上述提到的省份和地区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之外,还有其他省份也实现了异地医保就医结算。例如,广东、山西、湖北、辽宁等多省以及广州医保局与成都、海南、湖南、云南等省份及福州、南昌、长沙、南宁、成都等6省会城市的社会医疗保险也有异地医保就医合作机制,为异地患者在广州医保医院就医报销费用提供通道。
值得注意的是,实现跨省共济和个人账户资金跨省使用的地区还在不断扩展中。国家医保局计划继续推动更多地区开通医保钱包,并增加如医保钱包使用地变更等功能,以进一步便利跨省就医结算。
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信息或特定地区的详细政策,建议直接访问国家医保局官方网站或者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查询,因为具体的政策和服务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同时,对于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全国所有医保统筹地区作为就医地均能提供高血压、糖尿病等共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这表明即使不在上述17个省份内,也可能存在针对特定疾病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因此,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最新政策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