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统筹区 不必 是一个完整的省份。根据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实际运作情况,医保统筹区的划分存在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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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统筹
截至2025年3月,全国已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46个统筹区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17个省份内的跨省使用。例如,天津、河北、上海等地的医保钱包已实现全省统一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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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跨统筹区
在同一省份内,不同地级市或县(市)可单独建立医保统筹区,实现基金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参保人员需在参保地(即统筹区)参加医保,但可在全省范围内享受医保待遇,无需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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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若需在非参保地就医,需通过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且需医疗机构接入全国异地就医平台。但医保整体仍以参保地政策为基础,不同地区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可能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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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框架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保险费,基金在统筹区域内使用。但法律未限制医保统筹区的跨省划设,实际操作中多地已探索出灵活的统筹模式。
总结 :医保统筹区既可以是独立省份,也可以是省内的地级市或县(市),具体划分由各地根据人口规模、医疗资源等因素确定。参保人员需关注参保地政策,以了解待遇享受范围。